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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太湖度假區(太湖新城)江興西路北秋楓街西地塊位于吳江區江興西路北秋楓街西,地塊外西至空地,南至江興西路,東至秋楓街(規劃),北至空地,占地面積為22489.88m2。根據收集資料,本地塊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用地代碼:070102),屬于GB36600中第一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及其他文件的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蘇州市吳江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江蘇省優聯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1、根據第一階段資料搜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可知:
(一)調查地塊內:
調查地塊內歷史上無工礦企業生產歷史,歷史上為水塘,后用太湖清淤土填平,現為空地,地塊內南側及東側存在地下管廊,周邊居民于地塊內種植蔬菜,無可能產生土壤污染。
(二)調查地塊周邊:
調查地塊周邊當前及歷史上不涉及潛在污染源,地塊周邊歷史上均為農田、水塘。
因此,地塊內及地塊周邊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但結合本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的敏感性,且地塊內存在外來太湖清淤土,未收集至該清淤土檢測報告,因此,該地塊應當開展第二階段地塊環境調查,進行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分析。
2、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及分析結果
本次調查在調查地塊內布設了6個土壤采樣點、3個地下水采樣點及23個填土監測點,另在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
根據樣品現場感官判斷、土壤樣快檢結果和土層分布情況,實際送檢115個土壤樣品(含11個平行樣)、6個地下水樣品(含2個平行樣)。
土壤檢測項目:
(1)基本項:《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表1中規定的基本45項,pH值;
(2)其余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烴(C10-C40)。
地下水檢測項目:
(1)基本項:《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表1中規定的基本45項、pH;
(2)其余特征污染因子:可萃取石油烴(C10-C40)。
檢測結果表明:
本次采集土壤送檢樣品中六價鉻、27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11項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均未檢出。
其余檢出項檢出值均未超出GB3660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采集地下水樣品中各項檢出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3、結論
綜上,本次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符合第一類用地要求,不需進行下一階段詳細調查工作。
